2009-01-04
會計部報告

請奉獻會友注意

一、自民國98年度起,以支票作為奉獻,奉獻人名稱以支票發票人(個人或公司名稱)為標準。

二、票據奉獻(支票、匯票、保證本票等),以票據兌現日為奉獻日。

會計部公告
會友編號:06689、08153,請盡速與會計同工慧菁姐妹連絡。